這篇,有點宅。肥叔叔擦邊也算六分一的宅,又對錢錢和支付方面有興趣,所以最近也有觀察事情的變化。
簡單來說,不同的日系宅大多會知道的幾個日本內容網站,在最近大半年間陸續被美國支付服務和信用卡網絡踢走。
筆者能數出來的網站就包括——
- DMM集團旗下的大人影視網站FANZA(下稱D/F)、
- 由發售二次元動漫同人誌起家,口罩期間一次過結束秋葉原兩幢大樓的本店,改為全網上經營兼「撈過界」二、三次元同人影像產品的虎之穴(とらのあんな/Toranoana)和旗下的網上市集兼付費會員社群平台Fantia(下稱虎/F)、
- 主要經營二次元動漫同人誌和同人遊戲的DLSite、
- 角川集團為現時大股東日本影視網站,「彈幕評論」的創始者Niconico動畫(ニコニコ動画)網站、
- 不少同人和專業畫師活躍的漫畫插畫投稿平台Pixiv、
- 同人市集Booth。
在X上就有日本網民整理了美國系支付工具和日本宅宅網站「脫勾」的時序——
(至撰文時點2024.05.27)
2022年7月
- D/F停用MasterCard
2023年10月
- 同人市集Booth,由賣家標註為R18的商品停用PayPal
2023年11月
- NicoNico停用MasterCard
2024年3月
- NicoNico停用美國運通卡
2024年4月
- DLsite停用VISA、MasterCard、美國運通卡
2024年5月
- NicoNico停用VISA、大來信用證
- [21日]虎/F停用VISA、MasterCard
- [24日]虎/F停用Alipay+
對應和實測結論
這次大脫勾,影響算大,也未算超級大,至少日本僱客可以用他們自家的JCB(話說JCB在當地的存在感也很低,只比銀聯高),或者其他日本特色付款方式;影響主要是一直依賴美國系信用卡進行頻道月費會員訂閱的的頻道主。
筆者算是個宅宅,但又不太宅,所以也不是全部有提及的網站都有光顧,只用過D集團的F站和虎F站。所以經過一輪研究後有下面結論:
- D/F還可以用VISA。
- D/F站和虎/F都可試用JCB。
虎/F另外可以經Alipay+(螞蟻金服的國際支付網絡),用上AlipayHK去增值其儲值代幣「虎幣(Tora Coin)」——但不能經刷V和M卡,要用AlipayHK或螞蟻銀行Ant Bank的結餘,或者螞蟻的PayLater(因為筆者實測了)。可用A. Point扣款、可賺A. Point。Update:試完兩天後,Alipay+也在24號被停了…
D/F站本身就不太想做日本以外生意,很多時有「梯」能用的功能比沒有「梯」多N倍。
另外的D站和彈幕N站,筆者就沒有用。
對於東亞和牆外地區的我們來說,還算有JCB卡申請的可能性,也可以經Alipay+用上AlipayHK、大馬有Tap’n Go等東亞、東南亞地區性支付網絡進行單次消費或者代幣增值。
香港只有兩個機構發行JCB卡,包括AEON和東亞銀行。但有,總比沒有好。
更多不滿是來自亞洲以外的洋宅宅,不少都是D站同人遊戲和漫畫的忠實客戶,有洋化(漢化的同義詞)翻譯組在D站上為作品進行正版翻譯之類。VM脫勾對沒有替代付錢方法的他們來說,打擊應該也不少。另外,Fantia營運商也注意到不少同人創作者都是靠會員費「開飯」,所以也公佈了訂閱會員的付費可以延期,會員們有空間可以找支付方法去付訂閱費。
But why?
責任全在美方?說好了的Expression Freedom呢?
為甚麼會出現美國支付網絡和日本宅宅網站脫勾,不是說有「表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的嗎?
都2024年了,還信?信便輸了!
那筆者就來亂評一番。
支付網絡會不想賺錢嗎?宅宅的錢易賺呀!
首先,人家超級大國有兩大國內勢力日趨極端,一是近年講「woke」的左派加一是宗教保守的右派的大混戰下的結果。整個社會甚麼事情都談不攏,就這個以「保護未成年」話題是其中一個極少有能共識的議題,於是就向總部設在加拿大的P站下手,調查、搜證告上法院。
當然P站也不是甚麼好東西,用戶生成的這種內容的平台還有利可圖,不出事才奇怪吧?不需太用力也可以挖出一堆。
來求財的支付網絡在看到有官司要吃,當然要戴好頭盔,於是就開始審查有大人內容的網站——尤其是其中一案,V卡被指控的和P站「狼狽為奸」。當然支付網絡也夠冤,怎麼收錢的還得盯著網站賣的每條片都得合法嗎?在該案中,法院拒絕把V卡剔出被告範圍,也代表隨時要面對巨額賠償(或者巨額和解)。即使沒事,官司期間聘律師申辯俺是蘑菇與俺無關也是成本呀,弄得整個行頭也怕怕了。期間也唯有自保為上,不做生意好了。
於是2021年起,加拿大P站就不能再用V和M等主流的支付網絡。同時,在國內左右派的壓力下,對支付網絡客戶的審查對象也開始全球化。
此為開端也。
那又關日本同人ACG動漫遊產業甚麼事?
不懂的人都知日本能有多變態吧;懂的人,當然更知道不少二次元同人誌的內容,是不懂的人概念中的N倍。
雖然內容只是畫出來的,但由於外型不像成年人,所以在美國的法律下,仍然是違禁物品。
2005年就有美國用戶從網上下載及藏有日本出品的那種動畫而被陪審團裁定藏有該等違禁物品成立,被判20年。想自己尋根究底的可以自己去找2004年《United States v. Whorley》的聯邦法院案件——雖然被告也同時有非動畫的寫實物品,但判辭中引用的美國法典寫了「… drawing, cartoon, sculpture or painting …」都包含在內,在2008年上訴到巡回法庭(circuit court)時上訴庭亦重申了這點,上訴亦被駁回,所以包括了因藏有該等動漫作品在內的的240個月刑期還是跑不掉。
這類包括寫實和非寫實的這類違禁物品是不受美國憲法中《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中表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保護的。禁絕寫實的那些內容和物品,當然絕對合理,這更是沒有正常人會反對的。但定義畫出來的、非寫實的或者是成年人自願從事的影像工作那個龍門,那就是人家「符合國情」的所訂的家規了。
把自己家規加套在別人上面,也是常規操作了。如果不聽話,不能派無人機空襲、派陸戰隊登陸,就經濟制裁咯,反正就在Excel上不就多加一行,幾乎全世界財金系統也得馴服。
話說回來,「… drawing, cartoon, sculpture or painting …」那不就是半個日本非全齡向的同人誌的市場嗎?其實當年有這個判決,在日本動漫遊業界也開始有「幹不下去了」的憂慮,國家和地方政府則積極「配合」美國觀點的動作,像2010年修訂的《東京都青少年條例》,雖然日本動/漫/遊/劇的創作業界與消費者、法律界等齊聲反對,角川出版集團甚至杯葛當年東京國際動畫節的抗議下,但不也仍然忠實地成功立法?
至於美國的支付網絡嘛,既然有吃官司的風險,也有不知道是左還是右的機構突然跑出來泡製輿論,那就不論真人的,畫的,彫的,一律用最保守方式自我審查,不做不錯,乖乖放棄。就形成有今天的大脫勾了——而動手的可是米國喔,日本的宅宅們,敢罵嗎?
前面早說過,這是筆者亂評。或者,世界就應該要像「他/她/牠/它們」想像中一樣純潔?